广州大学教学视频摄制申请说明
1.适用于学校部门、学院重要教学活动的录像拍摄、教师的教学用途录像拍摄以及教学教研相关的视频直播拍摄。一般不接受非教学活动录像要求。
2.为使录像摄制效果能更好地达到申请人的预期需求,申请人要认真、详细地填写摄制内容、摄制地点,摄制时间和摄制要求。视频直播拍摄至少需要提前1天申请,如果是多机位直播则至少需要提前2天申请,以便技术人员提前布场和调试设备、网络等。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在摄制要求中一并说明。
3.申请人必须填写详细的录像摄制事由,校级以上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等由教务处根据其合理性审核是否提供服务;其他需要拍摄的课程由申请人所属部门、学院的领导加具意见。表格最终提交至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再安排拍摄事宜。
4.如果是校外拍摄,申请单位应落实交通工具。
5.如果是在没有网络的地方进行4G/5G网络直播,申请单位应落实直播产生的网络流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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