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4]20号文件要求,贯彻和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情况,学校要求各学院(中心)所属实验室按照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自查工作,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对照附件1的测评条件进行测评,在附件2(自评表)评分、撰写自查报告并描述以下指标情况:
1.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情况。
2.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3.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监督落实情况。
4.实验室安全环境情况。
5.队伍建设情况。
6.经费保障情况。
7.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报学校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请各实验室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把填写好的附件2(自评表)和自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交中心综合办公室。
附件将统一发送到实验室负责人的OA中。
时间:Sep 23, 2014 3:10: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