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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9-20作者: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市纪委关于2015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夯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道德基础,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主要学习内容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各单位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以及严禁“大吃大喝”的有关规定。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底。

三、教育对象和重点

教育对象是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纪律教育学习活动。

(一)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弘扬新风正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

(二)抓好干部职工从政、从教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德律己,勤廉从政,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不强、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健全行为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从政行为和道德操守。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结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融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三)抓好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对广大学生持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把廉洁修身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渗透到日常教学、党团活动等工作中,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大力开展以“读廉书、知廉事、践廉行”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廉洁文化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促使其自觉养成廉洁的行为习惯。

四、具体的活动安排

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实际,采取相对集中组织学习或分段学习的方式抓实抓好教育学习活动。要注意处理好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关系,确保学习时间、学习教育内容的落实。主要安排如下:

(一)召开全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学生党员集中观看《忠诚与背叛》、《权力有限》、《镜鉴录》等电影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三)拟邀请有关专家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

(四)各单位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五)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保密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六)各学院组织师生开展以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为主题的道德教育活动;

(七)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其它形式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组织、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主动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整体合力。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主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同时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的参与热情,提高纪律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注重教育实效。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教育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几件群众关注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促进本单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 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要配合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宣传,利用校报、校园网、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促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和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2日

时间:Sep 20, 2015 11:2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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