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入广州大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的学生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第二条 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三条 实验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严禁点燃明火等一切引起火灾的事。离开实验室时要注意关好门窗、电、空调。
第四条 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第五条 不能带外人进入实验室,门禁不能擅自外借他人使用。实验室不能留宿,原则上需要在晚上22:30之前离开。
第六条 设备保管人要和基地签订设备保管协定(即设备一览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拿出实验室,外借他人,一经发现,要进行相应处罚,发生任何失窃,须按照仪器的价格进行赔偿。基地开放期间实验学生要注意维护仪器设备,对人为损坏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第七条 对所在的实验室,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负法律责任。
此件一式二份,实验室存一份,保管人一份(贴于墙上)
保管人 :
学生名单: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