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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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
作者:语言实验室发布日期:2018-07-10点击数:

一、 实验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措施,按程序办事,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 实验工作人员应能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每次实验使用的少量除外),易燃气体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使用。

四、 实验室的重要部位要安装监控装置,发现仪器设备被盗或遭破坏,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处理。

五、 使用电炉、酒精炉、易燃、易爆化学用品等进行实验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离开,以防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

六、 实验人员下班时,要把实验室的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关闭。

七、 实验室要保持整齐,消防通道顺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实验室结构和增改电源线路。

八、 违反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酌情予以纪律处分。情况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每位实验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每日的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门、窗、水、电等。

上一条:广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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