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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及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1-06作者:

校属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确保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假期,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春节假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假前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组织师生员工(尤其是2011级新生)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加强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结合社会发生的群死群伤案例,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假前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饭堂等)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需学校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请及时将存在隐患情况书面报保卫处(行政西楼后座213室)。

在1月5~10日期间,学校综治委成员分成若干检查小组,对校园安全重点防范部门及部位进行抽查,以保证假期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三、落实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关闭电源、水源,并落实防盗措施。若需封条,请到保卫处领取(行政西楼后座214室,联系电话:39366157)。要求各单位在寒假回来上班第一天,要全面检查本部门设施、设备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保卫处。

(二)后勤产业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和饮食中心等部门要密切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公寓治安案件的发生以及慎防学生饭堂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寒假期间,凡贵重物品搬出教学办公楼宇必须凭有效放行条(加盖部门公章)放行,各单位可在放假前统一到保卫处领取放行条(行政西楼后座214室领取),并知照本部门员工。

(四)寒假期间,物业保安将对进出教学区的车辆、人员严格执行验证放行制度,请知照教职员工做好配合工作,自觉佩戴校园卡(工作证、学生证)进入教学区楼宇。

(五)寒假期间,学校统一安排机关中层干部负责校园总值班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可电话值班),并请于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OA)报学校总值班室陈实同志备案,以确保信息畅通。

(六)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案件、事故,各单位必须尽快报学校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电话:39366110、39366150)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时间:Jan 6, 2012 8:26: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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